来源时间为:2020-12-07
原标题::拟转让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相关的设备资产评估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有限公司拟转让
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相关的设备
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681号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目录
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5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
二、评估目的.......................................................1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0
四、价值类型.......................................................11
五、评估基准日.....................................................12
六、评估依据.......................................................12
七、评估方法.......................................................1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7
九、评估假设.......................................................18
十、评估结论.......................................................2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0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2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3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24
附件.............................................................25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
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
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
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
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
实披露,并且已经提请委托人即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
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
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有限公司拟转让
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相关的设备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681号
北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或“北
方亚事”)接受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有限公司拥有的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相关的设备类固定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量化有限公司拥有的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
相关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其拟转让单
项资产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项目的资产评估对象界定为有限公司拥有的单项资产于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为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拥有的光
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相关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有限公司以评估基
准日申报的设备的账面价值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申报数据,账面原值为3,682.78
万元,账面净值2,273.07万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所载明的资产范围一致。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五、主要评估方法: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拟转让光通信及海事
通信业务相关的设备账面原值3,682.78万元,账面净值2,273.07万元,评估后
原值为3,468.02万元,净值为2,343.94万元,评估净值增值70.86万元,增值
率3.12。详细内容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值率%
A
B
C=B-A
D=(B-A)/A×100
固定资产
2,273.07
2,343.94
70.86
3.12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即从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3月30日止的期限内有效,超过1年有效期需
重新进行评估。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截至盘点日,已将部分设备运至拟接收设备公司的马来西亚厂运营,
因疫情影响,暂无法实施现场盘点程序,评估人员采用远程方式进行盘点。
九、资产评估报告日: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0年10月28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
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有限公司拟转让
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相关的设备
资产评估报告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01-681号
有限公司:
北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或“北
方亚事”)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
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单位拟转
让拥有的光通信及海事通信业务相关的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定
估算工作。本所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
勘、市场调查。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为有限公司,报告使用人为
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金:1,839,573,991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22189D
成立日期:1993年05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
通讯器材及配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无线电通讯器材软件的技术
开发;通信工程的咨询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
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
目是:生产矿用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及配件、无线电通讯器材及配件;手机、通
讯类产品、电子类产品、执法记录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简介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83.SZ)是总部位于中国深圳的全
球化民营上市公司,1993年成立,是全球领先的智能专用通信设备和解决方案提
供商。致力于为公共安全、应急、能源、交通等行业客户,在日常工作与
应急调度时刻,提供更快、更安全、更多联接的专用通信及指挥调度集成解决方
案,为城市安全稳定、行业有序运转提供坚实保障。
专注于技术创新,持续将年营收的13以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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